如何定性伪造劳动合同罪?
金华婺城律师事务所
2025-04-27
伪造劳动合同罪属于刑法中伪造证据罪的一种特殊形式,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第一,伪造劳动合同是指行为人在劳动法律关系中,以欺骗手段制作、使用或转让虚假的劳动合同,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国家、社会或公民的合法权益。第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06条之规定,伪造证据罪是指出于欺骗目的,在诉讼、行政案件等法律程序中制作、使用或者转让虚假证据,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。第三,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;主观上必须是故意,即明知其为虚假证据而故意实施;客观上必须是在法律程序中制作、使用或转让虚假证据,并且目的在于谋取不正当利益。第四,在司法实践中,伪造劳动合同罪通常表现为以下情形:(1)行为人为了骗取社会保障基金、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,与单位或其他个人共同伪造劳动关系;(2)为了逃避债务、违约责任,行为人与他人串通,伪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据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06条:在诉讼、行政案件等法律程序中,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证人、鉴定人以及其他参与法律程序的人员提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,属于行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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